承擔“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開放課題的課題負責人或主要研究人員和自帶課題利用實驗室實施設備開展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員的聘任以技術合作合同為依據。開放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研究人員均為聯合實驗室客座專家。自帶課題項目通過合作合同明確客座專家。
聯合實驗室綜合辦公室根據實驗室的中長期發展和科研工作需要,提出聘請客座專家的書面需求,聯合實驗室主任辦公會討論確定。經研究確定聘請的客座專家,由聯合實驗室辦公室會同依托單位人力資源部與擬聘專家溝通,商談和起草聘請協議。